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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天津市蓟州区智慧停车投资运营合作项目(停车泊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08 12:11
关于采购-天津市蓟州区智慧停车投资运营合作项目(停车泊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ZB2026-LZ-05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
一、招标条件本蓟州区智慧停车投资运营合作项目(停车泊位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蓟州鑫硕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蓟州区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城区道路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停车秩序不规范、 管理效率偏低。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按照区 政府工作部署,通过引入市场化专业运营力量,建设智能化停车管理平台,实现停车管理规 范化、运营智能化、服务便民化,提升公共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城区交通环境,助力城市精 细化治理。新城公司受区政府委托统筹推进,其管理的天津蓟州鑫硕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作为项目主体负责实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蓟州区智慧停车投资运营合作项目(停车泊位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蓟州区智慧停车投资运营合作项目(停车泊位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 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成熟的智慧停车系统平台自主研发、部署、运维技术能力,具备稳定的技 术团队与项目实施保障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智慧停车类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成 功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具备成熟的信访回复、投诉处理、舆情应对及政务热线 处置经验。
3.2信誉要求
根据开标当日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单位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 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 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 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确定联合体主体方,且联合体 协议须清晰划分各方承接工作范围。
②须由联合体主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联合体主体方若为法定 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联合体主办 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清晰划分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各方仅需具备自身分工业务 板块对应的资质、业绩及实施能力;若不同专业工作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按各自专业资质 分别认定:若同一专业工作由多家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接,该专业资质标准按资质等级最低一 方认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6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1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06日至2026年07月10日,每日上 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蓟州区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城区道路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停车秩序不规范、管理效率偏 低。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按照区政府工作部 署,通过引入市场化专业运营力量,建设智能化停车管理平台,实现停车管理规范化、运营 智能化、服务便民化,提升公共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城区交通环境,助力城市精细化治理。 新城公司受区政府委托统筹推进,其管理的天津蓟州鑫硕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主体负责实施。
2、合作模式:甲方统筹协调政策及泊位审批+乙方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3、项目范围:路内、路侧停车泊位约6000个。
4、合作期限20年(签订运营合作协议起至2046年05月12日止),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 试运营期、运营期,路内、路侧停车位合同前6个月为试运营期,试运营期内甲方不收取分 成收入。
5、招标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投资运营单位。
6、质量要求达到《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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