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人工智能 大数据 阀门 油漆 电脑 电梯 起重机 服务器 监理物业
2026年度投标=长春市长春中学校车承运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7-12 00:17
2026年度投标=长春市长春中学校车承运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JLJY2026-07-0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长春中学校车承运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长春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长春中学提供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长春市地方规定的专用校车,用于 接送学生上下学。服务内容包括校车提供、驾驶员配备、照管员配备、车辆日常维护、安全 和纪律管理、保险购买等全流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长春中学校车承运项目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长春中学校车承运项目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2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 客运)的公司,证明其具备合法运营客运车辆的资格且车辆标准应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规定;
3.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 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或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 围内);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9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15 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9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9 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长春中学校车承运项目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LJY2026-07-09;
1.2项目名称:长春市长春中学校车承运项目招标;
1.3采购需求:为长春中学提供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长春市地方规定的专用校车, 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服务内容包括校车提供、驾驶员配备、照管员配备、车辆日常维护、 安全和纪律管理、保险购买等全流程服务。
1.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服务计费按行驶里程分档设定单价最高限价,具体限价 规则如下:
1.4.1 单程行驶里程0<里程≤10公里:最高限价390元/公里;
1.4.2 单程行驶里程10公里<里程≤15公里:最高限价420元/公里;
1.4.3 单程行驶里程>15公里:最高限价450元/公里
1.5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及长春市现行校车安全管理相关标准,保证学生乘车安全,满足《长 春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1.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学生满意率测评达到90%以上可 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3年;
1.7服务地点:长春市城区。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2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 客运)的公司,证明其具备合法运营客运车辆的资格且车辆标准应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规定;
3.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 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或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 围内);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09日至202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拨 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如投标人获取文件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 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3.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6年7月29 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63.com
招标热点
2026-07-11
2026-07-11
2026-07-11
2026-07-11
2026-07-11
2026-07-11
2026-07-11
客服QQ:2835712813 电话:400-6966-06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2号院1号楼1层13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