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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热点~江苏省南京交通技师学院食堂水果零售服务采购(二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4 11:09
江苏省南京交通技师学院食堂水果零售服务采购(二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交通技师学院食堂水果零售服务采购(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交通技师学院食堂 (南京交通技师学院代)。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交通技师学院食堂水果零售服务采购(二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京交通技师学院食堂水果零售服务采购(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京交通技师学院食堂水果零售服务采购(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 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 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
料):无。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 )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 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 ,另行提供上述由信
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4日 09时30分到2026年07月20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6年07月14日至2026年07月20日,上午09:30-11:30, 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
3.方式:(1)请携带a.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3份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告附件中的《采购 文件回执单》现场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仅作为报名登记);(2)请将a.营业 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d.标书工本费汇款凭证
e.公告附件中的 《采购文件回执单》原件扫描件,以上5份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收到并核实后将纸质版招标文件快递至 投标单位(仅作为报名登记)。
4.标书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07月24日08:40: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6年07月24日09:00:00
地点: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1.项目编号:NJZZ-W-2026F07217
2.项目名称:南京交通技师学院食堂水果零售服务采购(二次)
3.本项目以投标费率进行报价,投标费率指上缴管理费占年营业收入(预估40 万元)的比例。
最低投标费率为12%(即上缴管理费≥营业收入的12%),投标费率低于12%的, 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 诺书》体现。供应商应通过‘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 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 cxda/ index.action; jsessio 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系统(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 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打开注册页面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 ”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代表签字并 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密封(封套 上注明“信用记录表”)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响应文 件将被拒绝。请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做好相关工作。
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 www. ccgp. gov.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前的信用记录并保 存。
9.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 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10.保证金数额及缴纳办法:无需缴纳。
1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 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 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 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 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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