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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投标公告=内蒙古科电电气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技术服务框架入围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4 17:37
26年投标公告=内蒙古科电电气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技术服务框架入围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ZJC2026-FW(MD)-030
内蒙古科电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就内蒙古科电电气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技术服务框架入围项目(二次)组织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科电电气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技术服务框架入围项目(二次)
2.本次采购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框架服务内容详见公告附件一
3.入围家数:2家
4.框架服务期限:两年
5.框架服务地点:合同中约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 .cn)无行贿 犯罪档案。
4.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专用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附件一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前需要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投标报名。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7月13 日至 2026 年 07 月 17 日下午 17:00,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时所有下列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上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并附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格式详见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
(3)公告中专用资格要求的内容;
(4)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查询的“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 .cn)无行 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7)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说明:
1.报名资料如无法查真,需由供应商提供有效查询路径。
2.在报名阶段,对供应商资质、业绩等资格要求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经核实存在资格证明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采购人将按照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3.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
4.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上传报名资料,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距报名截止时间不足一小时,且资料审核未通过后未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7月13日~2026年07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6年07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六、采购费用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执行。
3.使用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应答,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线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收费标准:300元/标段/次。
4.场地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入围、框架类项目,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1‰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为2家及以上的,由成交供应商平均分摊或按照 标段分配比例承担场所服务费,每标段每家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4)交易场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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