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人工智能 大数据 阀门 油漆 电脑 电梯 起重机 服务器 监理物业
2026年度项目-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2026秋至2027春食堂食材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08 14:14
2026年度项目-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2026秋至2027春食堂食材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2026秋至2027春食堂食材采购(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2026秋至2027春食堂食材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FJHD-CS-2026-071-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货物或服务名称 预计数量 总价(元)
1 食堂食材 1批 72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
(1)磋商供应商应在(填写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磋商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合同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资格承诺函
评审点具体描述: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合同包 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6年09月02日起至2026年09月09日截止。
7、磋商文件的获取。
7.1获取地点及方式: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须前往福州市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30时。
8.2磋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磋商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09月15日15:30时(安溪县)。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bm66@163.com
招标热点
2026-08-19
2026-08-19
2026-08-19
2026-08-19
2026-08-19
2026-08-19
2026-08-19
2026-08-19
2026-08-19
2026-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