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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本比选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承揽食堂业务2026-2027年食材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21 15:26

2026年度招标-本比选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承揽食堂业务2026-2027年食材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2026]FASCO1457)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承揽食堂业务2026-2027年食材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5.18万元,招标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201.5万元人民币(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包1-蔬菜、肉制品类(叙州);(002)标包2-粮油、调味品类(叙州); (003)标包3-蔬菜粮油全品类(宜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包1-蔬菜、肉制品类(叙州))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 2.1.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2.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2.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7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8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9按照中国通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1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比选人单位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002标包2-粮油、调味品类(叙州))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大大2.1.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2.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2.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7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8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9按照中国通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1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比选人单位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大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大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大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大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2.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2.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7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8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9按照中国通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2.2.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1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比选人单位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 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0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2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电话或网上获取1按附件格式填写《参选人报名信息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扫描件, 2将上述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联系人邮箱,并电话联系比选人,比选人在收到有效申请后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比选文件。 (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宜宾市 (1)现场递交地点:宜宾市 (2)邮寄地址:收件地址:四川省宜宾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宜宾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bgsbm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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