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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最新招标+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第一初级中学2026-2028学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9 23:31
7月最新招标+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第一初级中学2026-2028学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724-2630QY073802-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第一初级中学2026-2028学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50,000.00元,招标人为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第一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第一初级中学2026-2028学年食材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第一初级中学2026-2028学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第一初级中学2026-2028学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 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s:// zxgk.court.gov.cn) 没有被列入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无提供或提供的网站查询情况截图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不一致的,按 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的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8、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 国家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10、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未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及以上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3号)执行。(供 应商提供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7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版本须为完成签字盖章的pdf完整版)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1 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到达开标地点。
七、其他
受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第一初级中学的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第一初级中学2026-2028学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进行自主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0724-2630QY0738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第一初级中学2026-2028学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 次)
三、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四、采购内容:
1.项目标的
采购标的: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第一初级中学2026-2028学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数量:1项
服务期限:两年 (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详细技术、服务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s:// zxgk.court.gov.cn) 没有被列入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无提供或提供的网站查询情况截图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不一致的,按 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的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8、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 家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10、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未因食品安全 违法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及以上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3号)执行。(供 应商提供声明函)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 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
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 间),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版本须为完成签字盖章的pdf完整版)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
8.2.其他注意事项:
8.2.1.供应商须同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一份正本(纸质响应文件用于出现系统问题时紧急使用或采购人归档使用,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出现,按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8.2.2.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方式:①法人/被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指定地点或邮寄方式,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邮寄的应提前(保证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将纸质响应文件通过快递邮寄至清远市;” 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邮箱, 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②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纸质 响应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况:快递到付、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响应文件破损,我司有权拒绝签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
九、磋商时间:2026年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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