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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讯最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网“十五五”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及220千伏变电站接入系统方案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7-20 10:56

咨讯最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网“十五五”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及220千伏变电站接入系统方案项目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网“十五五”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及220千伏变电站接入系统方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网“十五五”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及220千伏变电站接入系统方案项目
2.3 项目概况:为明确电网建设、新能源开发、储能配置、数字化转型、市场化运营、新技术落地等全维度发展路径,系统性指导区域增量配电网建设、运营、管理,服务220千伏变电站电网互联工作,全面提升区域电网安全保障能力、绿色低碳水平和智慧运营效能。一是拟开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网“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范围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海大道以北,洪泽湖大道以南,南水北调、京港澳高速以东,青州大道以西,面积约330平方公里;二是开展220千伏洪泽、冀州变电站电网互联方案编制;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2.4 招标范围:
①完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网“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报告编制、成果汇报及修改完善、最终成果提交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②完成220千伏洪泽、冀州变电站电网互联方案编制,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电网互联方案一次二次设计、报告编制、成果汇报及修改完善、最终成果提交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2.5 服务期限:
2.5.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网“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开始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5.2 220千伏洪泽、冀州变电站电网互联方案编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开始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经营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电力,服务范围须包括规划咨询(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投标人单位名称、备案专业、服务范围等)。
(2)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一资质即可:
①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专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有电力(或能源)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
3.4.1 规划服务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电网(电力)规划服务类业绩;
3.4.2 接入系统或电网互联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电压等级220千伏及以上接入系统或电网互联类业绩。
以上业绩均需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
(2)公示公告截图或发票,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①公示公告截图,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或电力(或能源)企业相关网站;

②指对应本项目任意金额的发票以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等可证明该发票与项目对应的相关内容。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2 单位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20日9时00分至2026年08月0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10日09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zgzczb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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