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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标讯=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昆明市盘龙区白塔高级中学2026年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20 11:01

26年标讯=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昆明市盘龙区白塔高级中学2026年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昆明市盘龙区白塔高级中学 2026年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昆明市盘龙区白塔高级中学(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的合格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食堂位于昆明市盘龙区白塔高级中学内,分为一楼、二楼两层,总建筑面积约 3200㎡,2026年 9月在校师生预计 3600人。就餐方式为堂食,若遇特殊情况如传染病等疫情防控,需要将食堂加工制作好的餐食送往学校校内指定地点。食堂内设施设备以学校食堂现状交付,委托经营期间所有运营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维护、食堂改造升级等均由中标方负责。“来修去留”,服务期满后在中标方经营期间所进行的改造升级、装修等不得拆除。
2.2 服务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司家营地铁站俊发城 N-19地块昆明市盘龙区白塔高级中学。
2.3 采购预算:本项目实行食堂零租赁委托经营模式,场地、固定设施由校方无偿提供,不收取租金、承包费,不支付委托运营服务费,中标方按规定缴纳所使用学校设备折旧费(以实际交接情况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测算),中标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4 招标范围: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昆明市盘龙区白塔高级中学 2026年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所涉服务,包括:
(1)为在校约 3600名师生提供日常就餐服务,保障学校早、中、晚餐、小吃、非汉餐及夜宵加餐供应,满足学生营养健康与就餐需求。
(2)承担学校各类考试、艺术节、运动会、读书节、家长会等大型活动供餐保障。
(3)配合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膳食管理、文明就餐、节约粮食、食堂文化建设等工作要求。
(4)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岗位操作规程,开展员工岗前培训、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
(5)当前甲方食堂为昆明市 A级食堂,中标方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对此进行保持,并精进。
(6)负责食堂全部食品原材料、调味品、耗材、餐用具等物资的采购、验收、贮存、使用与管理,实行定点采购、索证索票、全程可追溯。
(7)负责食堂全域环境卫生、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晨午晚检、健康管理、食品快速检测等工作。
(8)全面负责食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防汛防鼠防虫等安全管理。
(9)全面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实现视频实时上传、可回看不少于 30天,每季度至少 1次对厨房抽油烟系统设备全面清洗维保并留存记录。
(10)负责食堂餐厨废弃物、泔水、隔油池油污的规范清运、台账登记、流向可查,交由合规资质单位处置。
(11)承担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维修费用,以及满足规范要求必须进行的设施设备改造、添置、功能提升、设备更新等全部投入。
(12)按照“阳光食堂”标准对食堂进行升级管理服务。(13)为周末、假期、寒暑假等时段各类活动的师生提供餐饮服务。
(14)完成学校安排的与食堂经营、食品安全、供餐保障相关的其他配合工作。
2.5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学年结束,学校及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将组织师生、家长进行满意度调查考核,满意度需达到 85%及以上,方能进行下一年合同的续签。在服务期内,未达到合同续签的学期也将对食堂服务进行师生、家长满意度调查,满意度需达到85%。如果发生未达标情况,在合同期内给予中标方进行一个月的时间整改,若一个月后满意度考核仍不能达到 85%,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委托经营合同,实行退出机制,中标方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不得以此作为向学校索要赔偿。在服务期内,因项目所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地方性政策法规等要求对本项目食堂进行统筹管理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委托经营合同,实行退出机制,中标方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不得以此作为向学校索要赔偿。
2.6 服务标准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昆明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昆教体规〔2024〕2号)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中标单位需同时经营食堂一、二楼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的顺利开展。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 法定主体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或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材料要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主体证明文件。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
或餐饮服务管理。证明材料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
3.1.3 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具有不少于 1000人同时就餐的学校食堂或同等及以上规模集体用餐经营管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
3.1.4 拟派项目团队要求:配备符合项目需求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营养师等人员,所有人员持证上岗,无犯罪记录,年龄不超过 55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如适用)、厨师证(如适用)、职称证(如有)、健康证、学历证(如有)、身份证、劳动合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犯罪记录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及“所有从业人员无违法违规、精神异常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或证明材料”等。
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①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宣告破产等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③近 3年(2024年至今)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书面承诺(原件)。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证明材料要求:上述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 07月 17日至 2026年 07月 23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4时至 17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
4.3 获取方式:请于上述期间和地点,持下列资料现场登记和领取招标文件:
(1)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4.4 招标文件免费提供,报名单位需提供有效邮箱接收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 08月 07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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