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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河池市都安县永安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80MW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25 14:52
关于2026年度-河池市都安县永安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80MW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SLDG20262001-HC)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池市都安县永安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80MW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000万元,招标人为广西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装机规模为交流侧80MW,直流侧111.456MWp(暂定),包含光伏区、升 压站、集电线路以及送出线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池市都安县永安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80MW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池市都安县永安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80MW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 (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 计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 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含) 以上资质或符合《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 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规定,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含)以 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类)和高级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 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 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行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 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 〔2020〕11号文除外)。
(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类)。
3.业绩要求:无要求。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 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 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 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全部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 除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3日 17时40分到2026年04月13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4月13日,每天8:00至18: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将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文本费缴纳证明(汇款 时应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等发送到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西河池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池市都安县永安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80MW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 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池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机关名称)以2405- 451200-04-01-211734(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启阳新能源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河池市都安县永安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装机规模为交流侧80MW,直流侧111.456MWp(暂定),包含光伏区、升 压站、集电线路以及送出线路。
本项目概算价:50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8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勘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 工图编制)、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升压站及光伏场区并网验收、 设备监造、围栏、监控、调试、验收(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 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送出线路工程以及对侧间 隔的总承包及农业配套项目。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已公开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电、 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 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 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含)以上 资质或符合《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规定,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含)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类)和高级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 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 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行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 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 〔2020〕11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 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 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
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 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全部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 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 号文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4月13日,每天8: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由潜在投标人将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文本费缴纳证明(汇款时应备注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等发送到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等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4.2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在河池市提 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7日9时30分。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9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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