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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非集采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22 17:30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非集采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非集采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2.招标范围:完成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非集采医用耗材采购,并做好 相关配送、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工作等。采购信息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 求”。
3. 最高限价:一标段:28.2307万元;二标段:55.8298万元。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发出订货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交货(投标人可在 此范围内自报最短交货时间)。
5.交货地点: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履约时间至2028年1月,合同一年一签,若本次所采购部分耗材后 期因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不可再自行采购,则采购人有权终止该部分耗材的合同约定。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共2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同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 为以下①②③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 则提供以下②③二者之一:
①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 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 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 保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在项目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3.8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 案证,经营许可/备案证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范围须覆盖所投产品;
3.9投标人如果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制造商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载明 的“代理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 提供每一级别的授权),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
3.10 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31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 京时间)。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1报名时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发 送至 ,发送邮箱后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进行报名确认及文件费 的支付。
注: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所投标段+投标人名称;邮 件内容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
4.3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8 月18 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18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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